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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波兰之间的刑事诉讼移送

23 5 月 2026

欧盟与波兰之间的刑事诉讼移送

欧盟成员国与波兰之间的刑事诉讼移送,是指一国请求另一国全部或部分接手某一刑事案件的起诉与审理程序的法律机制,其前提是另一国更适合以更高效、合法且符合比例原则的方式推进诉讼。实践中,这通常涉及跨境刑事追诉、管辖权分配、证据获取、损害发生地,以及嫌疑人、被害人或公司资料所在地等问题。

对于企业和管理人员而言,这一问题并非只是程序层面的技术事项。诉讼移送可能影响刑事责任风险、辩护策略、诉讼语言、卷宗查阅、程序期限、声誉风险以及并行开展的企业内部调查。它还可能决定案件究竟由波兰机关处理,还是由另一欧盟法域处理,而不同法域在证据规则和量刑实践上往往存在明显差异。

“欧盟刑事诉讼移送”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在欧盟范围内,刑事行为往往与多个国家存在关联。这在诈骗、增值税“旋转木马”案件、腐败、网络犯罪、涉制裁案件、文件伪造以及涉及跨境资金流动的犯罪中尤为常见。此时,多个国家可能同时主张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1][2]。

刑事诉讼移送并不等同于引渡或欧洲逮捕令。它所解决的是应由哪个国家提起公诉并处理案件,而不仅仅是嫌疑人应在何地被移交。同时,它也不同于刑事司法协助;后者主要着眼于取证,而原始受理国仍保留案件控制权 [3]。

在波兰,相关法律依据可能取决于具体诉讼阶段、适用的国际法律文书以及所涉国家。在欧洲层面,重要参考依据仍是1972年5月15日在斯特拉斯堡签署的《欧洲刑事诉讼移送公约》,尽管欧盟中只有部分国家为该公约缔约方 [4]。与此同时,各国机关还会依赖管辖协调机制、Eurojust(欧盟刑事司法合作署)的支持,以及司法协助或相互承认工具 [1][5]。

何种情况下跨境刑事案件可能被移送至波兰

当波兰与案件具有更强的事实联系或法律联系时,外国机关可能考虑将案件移送波兰处理。常见考量因素包括:

  • 嫌疑人为波兰公民,或居住在波兰;
  • 涉案公司在波兰设有注册地、分支机构,相关档案或关键人员位于波兰;
  • 大部分证据位于波兰;
  • 财产损失或市场影响发生在波兰;
  • 在外国执行相关程序存在困难;
  • 多个国家并行诉讼可能导致重复或冲突。

反过来,如果另一欧盟成员国更适合开展侦查和起诉,波兰机关也可能请求将案件移送至该国。例如,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波兰境外,或证人及资金流向证据主要集中在国外时,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如何评估管辖权

并不存在一条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可自动决定管辖权的统一规则。主管机关会综合评估多个因素,通常会寻求最有利于司法正当运行的受理地。Eurojust 已发布关于“应由哪个法域起诉”的实务指南 [5]。

主要判断标准通常包括:

  1. 犯罪行为发生地;
  2. 主要损害发生地;
  3. 嫌疑人的国籍或居住地;
  4. 被害人、资产和证据所在地;
  5. 程序效率与审判公正;
  6. 根据“一事不再理”(ne bis in idem)原则避免重复追诉。

从企业角度看,受理法域的选择会实质性影响风险暴露。一些法域对公司结构的追诉更为积极,没收工具适用范围更广,或在固定电子证据和银行记录方面行动更快。因此,在内部调查和危机应对中,尽早评估管辖风险十分重要。

欧盟成员国与波兰之间刑事诉讼移送的程序

具体程序取决于适用的条约框架及所涉国家。一般而言,请求国机关会向被请求国提交正式请求,通常附有事实说明、法律定性、已收集证据、程序进展情况,以及说明为何应当移送案件的理由 [4]。

从实务上看,流程通常包括:

  1. 评估是否存在并行管辖;
  2. 检察机关或中央主管机关之间进行沟通;
  3. 根据国内法及相关条约依据审查可受理性;
  4. 决定接受或拒绝移送;
  5. 由接收国继续、启动或调整诉讼程序。

当波兰收到移送请求时,波兰检察机关或法院将评估:波兰法律是否允许对相关行为进行追诉,以及该移送是否符合程序规则、管辖原则和辩护权保障。根据案件事实,波兰《刑事诉讼法典》以及波兰《刑法典》中有关属地与域外管辖的规定都可能成为关键依据 [2][6]。

三个重要例外与限制

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移送,也并非所有移送请求都会被接受。以下三项限制尤为重要:

  • 不存在自动移送——即使多个国家都享有管辖权,只要法律依据和国内法条件未满足,任何国家都没有义务接手案件。
  • 不得规避辩护权——移送不得被合法地用来规避程序保障,包括《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以及《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47条和第48条所保障的公平审判权 [7][8]。
  • 终局裁判后不得再次追诉——如“一事不再理”规则适用,则在同一行为已作出终局决定后,不得在另一成员国再次对同一人提起刑事追诉,但仍须符合欧盟法下发展形成的具体条件 [1][8][9]。

这些限制会直接影响案件策略。对移送请求的审查,不应只关注机关办案的便利性,也应重点检验其合法性、比例性以及可能带来的程序后果。

企业与高管面临的主要风险

在白领犯罪案件中,刑事诉讼移送的影响远不止某一名个人的刑事责任。它还可能触发内部报告义务、董事会行动、审计义务、保险人通知以及文件保全程序。同时,也可能增加以下风险:

  • 多个国家同时进行突击搜查或提出取证请求;
  • 员工访谈与刑事辩护利益之间发生冲突;
  • 涉及律师保密特权的信息披露争议;
  • 资产或银行账户被冻结;
  • 跨境媒体压力与声誉受损。

若企业面临跨境刑事追诉风险,及早开展法律分析时应同时覆盖实体刑事风险和程序法域风险。这包括审查移送是否可以提出异议、境外程序是否应与波兰的辩护步骤协调,以及企业是否需要同步开展法证审查。

为什么尽早进行法律评估至关重要

涉及欧盟刑事诉讼移送问题的案件往往发展迅速。在辩方正式看到移送请求之前,各国机关可能已经通过 Eurojust、司法协助渠道或联合调查组展开协调 [3][5]。因此,管理层应将任何跨境刑事风险信号都视为需要立即处理的法律与合规事项。

Kopeć & Zaborowski (KKZ) 就具有国际因素的刑事诉讼提供法律支持,包括管辖争议、刑事司法协助,以及案件可能在波兰与另一成员国之间转移时的辩护策略。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如果某一具有国际因素的刑事案件涉及性犯罪指控,建议尽早与律师讨论具体情况。法律评估有助于明确管辖问题、程序风险以及下一步可行方案。更多信息及联系方式见:https://criminallawpoland.com/contact/。

常见问题 FAQ——欧盟与波兰之间的刑事诉讼移送

1. 刑事诉讼移送与欧洲逮捕令有什么区别?

刑事诉讼移送决定由哪个国家对案件提起公诉并进行处理;欧洲逮捕令则是一种移交机制,用于将被请求人移交至另一成员国,以便接受刑事追诉或执行刑罚 [10]。两者可能出现在同一案件中,但功能并不相同。

2. 波兰可以拒绝接手来自另一欧盟国家的刑事案件吗?

可以。接受移送并非自动义务。是否接手,取决于法律依据、波兰是否享有管辖权、程序条件以及案件具体事实 [4][6]。

3. 诉讼移送是否意味着嫌疑人可以避免在国外被追诉?

不一定。它只是意味着被请求国可能接手案件。如果移送被拒绝,原受理国仍可继续推进程序,并通过其他合作工具获取证据或促成移交。

4. 哪些犯罪最容易引发波兰与其他欧盟国家之间的跨境追诉问题?

常见情形包括诈骗、税务与增值税犯罪、腐败、网络犯罪、洗钱、涉制裁行为,以及涉及跨境资金转移或电子证据的犯罪。

5. 公司可以对管辖权选择提出异议吗?

公司可以就管辖权、重复诉讼、程序公正、证据可采性以及“一事不再理”提出法律主张。可采取的救济方式则取决于案件所处阶段以及具体承办国的法律。

6. Eurojust 是决定案件应由哪个国家处理的法院吗?

不是。Eurojust 是欧盟刑事司法合作署,负责支持各国机关在严重跨境犯罪中的协调合作。它有助于沟通并协助解决管辖权问题,但并不取代各国法院或检察机关 [5]。

7. “一事不再理”是否总能阻止另一欧盟国家再次立案?

不能。只有在满足相关法律条件时,该原则才适用,包括行为事实具有同一性,且已经存在终局决定。具体判断可能相当复杂,取决于欧盟相关判例法和案件事实 [1][8][9]。

参考文献

[1] 1985年6月14日《申根协定执行公约》,尤其是第54—58条。

[2] 1997年6月6日《波兰刑法典》。

[3] 2000年5月29日《欧盟成员国之间刑事事项相互协助公约》。

[4] 1972年5月15日于斯特拉斯堡签署的《欧洲刑事诉讼移送公约》。

[5] Eurojust,《关于决定“应由哪个法域起诉”的指南》,2016年修订版。

[6] 1997年6月6日《波兰刑事诉讼法典》。

[7] 《欧洲人权公约》,尤其是第6条。

[8]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尤其是第47条、第48条和第50条。

[9] 欧盟法院关于“一事不再理”的判例法,包括 C-617/10 案 Åklagaren v Hans Åkerberg Fransson,以及合并案件 C-187/01 和 C-385/01,Gözütok and Brügge。

[10] 2002年6月13日《理事会框架决定 2002/584/JHA》,关于欧洲逮捕令及成员国之间的移交程序。

需要幫助嗎?

Paweł Gołębiewski

法律顾问,国际刑法业务负责人

contact@kkz.com.pl

+48 509 21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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