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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蓝色通报与红色通报:区别详解

17 5 月 2026

国际刑警组织蓝色通报与红色通报:区别详解

国际刑警组织通报(Interpol Notice)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警务警报,用于在成员国之间共享警方信息。就实际影响而言,国际刑警组织蓝色通报与红色通报的区别至关重要,因为二者服务于不同目的,会产生不同的执法后果,并给相关人员带来不同的法律风险。[1][2]

对于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经常跨境流动的个人来说,误解通报类型可能导致严重干扰。蓝色通报通常意味着有关机关正在设法定位某人或收集相关信息。红色通报在操作层面则要严重得多,因为它与“查找某人并请求临时逮捕,以待引渡、移交或类似法律程序”的请求相联系。不过,最终法律后果仍取决于各国国内法、案件事实以及国际刑警组织自身规则。[1][3]

国际刑警组织蓝色通报与红色通报:核心区别

最简明的区分如下:

  • 蓝色通报——用于就某人的身份、下落或活动情况收集补充信息,以服务于刑事调查。[2]
  • 红色通报——用于查找某人的所在,并请求在引渡、移交或类似法律行动之前对其实施临时逮捕。[2]

这一差异在执法操作层面会立即体现出来。蓝色通报本质上主要是一种情报收集和行踪追查工具。红色通报则与可能的拘留请求相联系,虽然它本身并不是国际逮捕令。[2][4]

这一点经常被忽视。国际刑警组织并不像各国法院那样签发逮捕令,它所发布的是警务合作工具。一个人是否会被拘留,取决于其被发现所在国家的法律、是否存在有效的国内法律依据,以及是否具备引渡或移交的法律基础。[1][4]

蓝色通报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蓝色通报有助于有关机关获取信息。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说明,蓝色通报用于就某人的身份、位置或活动收集补充信息,以配合刑事案件处理。[2]

在实践中,以下情形可能会促使有关机关申请发布蓝色通报:

  • 不知道嫌疑人或相关人员身在何处,
  • 需要核实身份信息,
  • 希望梳理旅行路线或跨境联系网络,
  • 寻求与正在进行中的调查相关的信息。

对于相关个人而言,蓝色通报并不当然意味着会被拘留。但它仍可能带来明显复杂情况,例如边境检查、问询、二次审查以及地方警方协作请求。在商业环境中,这可能影响出行安排、商务谈判、董事会活动、监管出席以及声誉管理。

红色通报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红色通报要严重得多。按照国际刑警组织框架,红色通报是“查找某人并请求对其实施临时逮捕,以待引渡、移交或类似法律程序”的请求。[2]

红色通报通常以请求国司法机关签发的逮捕令、法院裁定,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可执行司法决定为基础。[3][4] 此后,该请求会依据国际刑警组织内部程序接受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会发布。一旦被通报至成员国,即意味着请求国希望成员国协助查找相关人员,并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后续移交程序实施临时逮捕。

即便如此,红色通报也不等同于引渡令。它并不会自动要求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实施逮捕。各国仍根据本国法律采取行动。有些国家可能将红色通报视为实施临时逮捕的充分依据,而另一些国家则要求另行作出国内决定或补充提交文件。[3][4]

蓝色通报与红色通报:主要法律与商业后果

从风险角度看,两者带来的后果并不相同。

蓝色通报的后果

  • 更容易进入执法机关视野,
  • 可能面临问询和信息收集,
  • 边境审查力度增加,
  • 若与商业纠纷或公开指控相关,可能引发声誉外溢风险。

红色通报的后果

  • 存在被拘留或临时逮捕的风险,
  • 可能在拘留国启动引渡程序,
  • 在实践中可能导致出行受限,
  • 可能严重影响管理连续性、投资安排、银行关系以及公众形象。

对于企业而言,这不仅仅是股东、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问题。它还可能触发公司治理担忧、信息披露义务、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审查,以及内部合规升级处理。

通报类型、通报颜色与国际刑警组织扩散通报

国际刑警组织会使用多种颜色的通报来服务不同目的。红色和蓝色只是其中两类。其他通报颜色还包括黄色、绿色、黑色、橙色、紫色,以及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相关的通报,另外还包括国际刑警组织引入试点的银色通报类别。[2]

同时,也必须区分正式通报与国际刑警组织扩散通报(Interpol diffusion)。扩散通报是由某成员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直接向特定国家或全球范围发送的请求,通常比正式通报更快,且审查程序不同。[5] 在实践中,尽管扩散通报在程序上不同于正式通报,但它同样可能在边境口岸或警方系统中造成类似的现实问题。

在评估相关风险时,法律团队不仅应核实是否存在红色通报或蓝色通报,还应确认是否存在扩散通报、申根警报,或国家数据库中的国内通缉记录。这些系统可能彼此重叠,但并不相同。

蓝色通报或红色通报可以提出异议吗?

可以。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处理受其《章程》及《数据处理规则》约束。[1][3] 个人可以向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Control of Interpol’s Files,通常简称 CCF)提出数据查阅、更正或删除申请。[6]

在以下情况下,提出异议可能具有现实意义:

  • 该措施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规则,
  • 该措施带有政治动机,
  • 该事项本质上可能被国际刑警组织视为以民事性质为主,
  • 相关数据包含错误或已经过时,
  • 该措施对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受保护的权利造成了不成比例的干涉。

其中,以下三类例外尤为重要,且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准确评估:

  1. 案件可能落入《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3条的适用范围。该条禁止国际刑警组织从事任何具有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的干预或活动。[1]
  2. 该事项可能被国际刑警组织认定为主要属于民事性质,例如将商业纠纷在缺乏充分刑事基础的情况下重新包装为诈骗案件。[3]
  3. 相关数据可能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关于准确性、相关性、时效性或比例原则的数据处理规则。[3]

这些问题都需要谨慎审查文件材料。案件事实与法律定性必须加以区分。商业冲突、股东纠纷或交易失败,并不当然排除刑事风险;但与此同时,也并非任何指控都足以正当化国际警务层面的通报与流转。

为什么这种区别对跨境辩护策略至关重要

应对策略会因当事人面对的是蓝色通报、红色通报还是扩散通报而明显不同。蓝色通报通常需要采取受控的信息应对和行动安排策略,同时做好证据保存,并审查基础程序是否存在问题。红色通报则通常需要尽快评估引渡风险、分析出行风险、协调本地律师,并在有充分依据时同步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异议。

这一点在涉及白领犯罪和跨境刑事风险的案件中尤其重要,例如诈骗、背信、税务犯罪、制裁问题或腐败指控。这类案件往往同时交织刑事程序、声誉风险、内部调查以及监管后果。

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如果某项国际刑警组织措施影响到某一刑事案件,并伴随声誉或人身风险,建议考虑与律师讨论案情,并就当前处境获得专业评估。在跨境程序中,尽早核实通报类型、基础法律依据及可能的下一步行动,往往会对风险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常见问题:国际刑警组织蓝色通报与红色通报

红色通报是不是国际逮捕令?

不是。红色通报并非国际逮捕令。它是请求查找某人并在引渡、移交或类似程序开始前对其实施临时逮捕的请求。是否实际拘留,取决于相关国家的法律。[2][4]

一个人会因为蓝色通报而被逮捕吗?

蓝色通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实施逮捕,而是用于收集某人的身份、位置或活动信息。不过,如果一国主管机关发现另有其他法律依据,也仍可能与当事人发生执法接触。[2]

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与国际刑警组织扩散通报有什么区别?

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系统内处理的正式警报类别。扩散通报则是成员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发出的请求,通常发送更快,且适用不同的审查程序。[5]

红色通报可以被删除吗?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如果相关数据违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或《数据处理规则》,包括涉及《章程》第3条问题,或者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数据处理要求,可以向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提出删除申请。[1][3][6]

蓝色通报会出现在每个国家的警方系统中吗?

不一定会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出现。国际刑警组织数据会通过国际合作机制共享,但各国如何接收、存储和采取行动,仍取决于本国系统与国内法。

蓝色通报和红色通报,哪一种更严重?

一般来说,红色通报更为严重,因为它与查找某人并请求为引渡、移交或类似法律程序实施临时逮捕相关。蓝色通报主要是一种调查和追踪措施。[2]

参考资料

[1] 《国际刑警组织章程》(Constitu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尤其是第3条。

[2]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Notices”通报类别官方说明,见:interpol.int。

[3]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数据处理规则》(Rules on the Processing of Data)。

[4]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Red Notices”红色通报官方指引,见:interpol.int/How-we-work/Notices/Red-Notices。

[5]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关于扩散通报的官方资料,见:interpol.int。

[6] 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Control of INTERPOL’s Files, CCF)关于查阅、更正和删除申请的官方信息,见:interpol.int/Who-we-are/Commission-for-the-Control-of-INTERPOL-s-Files-CCF。

需要幫助嗎?

Paweł Gołębiewski

法律顾问,国际刑法业务负责人

contact@kkz.com.pl

+48 509 21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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