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判决——定义
在刑法中,“无罪判决”(acquittal)是指法院作出的正式裁判,认定被告对所受指控不负刑事责任。它意味着控方未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无罪判决可由法官或陪审团作出,结果通常为“无罪”裁决。该裁判使被告就该项指控免于追诉及相应的刑罚或法律义务。
无罪判决并不必然等于宣告被告“清白”,而是指证据不足以达到法律要求的定罪标准。通常情况下,“一事不再理”(禁止双重追诉)原则会阻止就同一罪名在无罪判决后再次起诉,保障刑事诉讼的终局性。
概念要点
- 无罪判决反映了控方未能完成“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责任。
- 可基于陪审团的裁决,或在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时由法官直接裁定。
- 作出无罪判决后,被告即就该项指控予以解除。
- 一事不再理原则通常禁止在无罪判决后就同一犯罪再次审判。
- 无罪判决的法律效力与终局性在不同法域可能有所差异;在极端情形(如出现新的、足以颠覆性的证据或重大程序瑕疵)下,个别法域可能允许上诉或再审。
- 无罪判决可以是“完全无罪”(涵盖全部指控),也可以是“部分无罪”,即部分指控被撤销而其余指控仍可能定罪。
“无罪判决”的示例
- 陪审团认定控方未能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被告获判无罪。
- 法官因证据在法律上不足以支持定罪而下令作出无罪裁决。
- 无罪判决作出后,被告可在该指控项下无任何限制地离开法庭。
- 在一案多罪的情况下,被告对部分指控获得无罪判决,但对其他指控被定罪。
参见
- “无罪”(Not Guilty)
- “一事不再理 / 禁止双重追诉”(Double Jeopardy)
- “无罪裁定动议 / 指令性无罪裁决”(Judgment of Acquittal)
- “刑事审判”(Criminal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