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定义
在刑法中,“无期徒刑”指对被判罪的人作出的终身监禁或无固定释期的刑罚安排。它仅次于死刑的最严厉刑罚,通常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例如故意杀人、战争罪、灭绝种族罪及其他极其严重的罪行。
在波兰,无期徒刑本身为不定期刑,但可在服刑达到最低期限后申请假释。法律上通常设定的最低服刑年限为25年,法院可视情节将这一最低年限提高至50年。近年修法在例外情形下允许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绝对无期徒刑)。波兰总统依法享有随时行使特赦权的权力(历史上极为罕见)。
概念要点
- 无期徒刑意味着终身或以法律与司法条件决定的无限期监禁。
- 在波兰,通常须满25年方可具备申请假释资格;法院可将最低年限提高至50年。
- 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可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如多次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具有持续危险性等)。
- 即便获准假释,假释人通常在其余生处于监督之下。
- 适用对象多为故意杀人、灭绝种族、战争罪及危害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
- 在波兰,无期徒刑并非法定必判刑,由法院依个案酌定。
“无期徒刑”的示例
- 预谋杀人被定罪者被判无期徒刑,并约定30年后方可申请假释。
- 多次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构成持续威胁者被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
- 在波兰被判定犯有灭绝种族罪的战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 服满25年最低年限后,无期徒刑罪犯可申请假释,但是否释放取决于假释机关的评估。
参见
- 假释(Parole)
- 不定期刑(Indeterminate Sentence)
- 可判死刑之重罪(Capital Offense)
特赦(Clemency)